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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政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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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性别
公开意愿 同意公开 写信时间 2018-01-11 21:40:38
标题 乡镇煤改电问题
内容 本人咨询的乡镇洗浴煤改电问题,并非你给的答复。(锅炉老旧但不影响营业,)首先本人支持环保事业,但是本人所在地政府通知我环保检查拆除锅炉,我也是愿意拆除燃煤炉,可是当地政府只讲拆除,不提财政补助,后经我本人多方打听咨询,其余乡镇锅炉和县城同行业洗浴,供暖锅炉,拆除后都有财政补助。后咨询县环保局答复如下: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6〕29号)和《关于2017年度燃煤锅炉拆除改造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卢环[2017]94号)文件要求,对乡镇政府所在地燃煤锅炉在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的洗浴锅炉给予补贴。 本人在县环保局所提拆除整改时间限期内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现在突然要求拆除锅炉,并告知没有补助, 是否合理。老百姓权益如何维护。
回复时间 2018-01-18 09:41:00
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接到您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已责成双槐树乡人民政府调查落实此事。经调查核实,您于2008年在自己家中建一燃煤散烧锅炉,并建设了配套的床位、洗澡池等设施,开张营业,后因锅炉老旧,断续营业。2017年12月,卢氏县环保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禁止燃烧散煤,取缔燃烧散煤锅炉。因此,双槐树乡政府于2017年12月15日向您下达了拆除燃烧散煤锅炉通知书。您也同意拆除,现场对水管等有关设施进行拆除,时过两日后,您听说拆除一台旧锅炉有补偿,停止拆除,要求补偿后再拆除。经调查2017年卢氏县环保局下达文件要求各乡镇拆除旧式燃煤锅炉,并未明确补偿事项,现无法兑现您提出的补偿要求。 双槐树乡政府与环保局多次协商,由您向卢氏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卢氏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上报享受2018年锅炉拆除补贴政策。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