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 | 性别 | 女 |
公开意愿 | 同意公开 | 写信时间 | 2018-01-20 14:49:38 |
标题 | 蓄――沼――林,模式,扶贫政策 | ||
内容 | 尊敬的张县长你好,我向你咨询一下咱卢氏县对于,蓄(养殖牛羊驴等)――沼(牲畜粪便发酵做有机肥)――林(荒山造林),这种模式的相关扶贫政策,以及向那个政府部门审请审批 | ||
回复时间 | 2018-01-22 10:09:35 | ||
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接到您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政策告知您。 林果产业扶贫基地。除核桃基地外,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具有必备的道路、生产和管理用房等设施。新建1个基地奖补20万元。 特色养殖产业扶贫基地。建设规模达到以下要求的:猪存栏1000头以上,蛋鸡存栏2万只以上,牛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且具有相应的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及生产生活等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新建1个基地奖补40万元。 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拟申报产业扶贫基地的市场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 2.乡镇审核。乡镇对辖区内各建设主体的申报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分类统一汇总报送县产业扶贫办公室。 3.县级备案。县产业扶贫办公室组织人员现场勘验,对具备条件的基地进行备案。 4.组织验收。基地建成后,由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内容申报表、企业法人证照(复印件)、产业扶贫基地就业花名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县产业办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公示完成后,县产业扶贫办公室对认定的带贫企业进行命名挂牌。 5.资金兑付。对验收达到奖补标准的基地,经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兑付奖补资金。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