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 | 性别 | 男 |
公开意愿 | 同意公开 | 写信时间 | 2017-11-23 10:13:16 |
标题 | 同步搬迁异议 | ||
内容 | 您好,我为杜关镇草店村红椿沟组村民,现为一家四口住在即将倒塌的3间土房里,多次向乡镇反应,均达不到贫困户标准,后镇上同意按同步搬迁政策执行,但现在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我们一家四口,我和我爸一个户口本,我妈一个户口本,我媳妇一个户口本,户籍地址一样,并且这个情况为村里熟知,但镇上现在只给我们按两口人算,只能补贴四万,按照房屋1250每平,即使三口人住的三室75平,我们还要另外支付5万多,并拆掉老房子;现实在困难,无力支付,并且我另外两口人如何来算,另外两口人住到哪里?还望相关领导实地调查,妥善处理,深切期盼。 | ||
回复时间 | 2017-11-28 14:56:52 | ||
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接到您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已责成杜关镇人民政府调查落实此事。经调查核实,您与您的父亲任云升一个户口本,您的母亲一个户口本,您妻子的户口尚未转入。宅基证所有人是您的父亲,户口为2人。根据《卢氏县实施同步搬迁工作意见》(试行)(2017年10月22日)文件规定,“三、同步搬迁对象识别条件。遵从“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搬新退旧、应搬尽搬”的基本原则,只要参与实施同步搬迁、享受奖补政策的搬迁农户原宅基地必须腾退收回,同步搬迁人口确认以截止本意见制定之前的户口簿登记人口为准。”经过与您的父亲沟通后,他认同以上的解释,同意按照户口本2人享受同步搬迁政策,在购买房屋后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手续。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