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起草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5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zzdcxtl@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