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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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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2017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卢政〔2017〕26号 信息时效性:永久 索引号:M0950-1201-201709-004885
发布机构: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09-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7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9月6

 

 

 

 

卢氏县2017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烟叶收购工作,圆满完成全县烟叶生产任务,根据省市两级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烟叶收购量1050万公斤以上。等级标准:正确执行国标和收购政策,做到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公平收购诚信经营,保护烟农的正当利益,维护我县烟区的形象和信誉,达到烟农、公司、烟厂、政府“四满意”。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烟叶收购时间定于9月15日开始,11月10日结束。实行分部位收购,其中:下部烟收购时间为9月15日—9月25日、中部烟收购时间为9月22—10月13日,上部烟收购时间为10月10日—11月10日。

三、收购模式

全县17个产烟乡镇、22个基层站点,继续实行入户预检、封闭收购、原收原调、信息化跟踪,坚持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合同收购。在大岭、南峪、城关、沙河、张家周家、下河、岗头、文峪横涧官坡、兰草等12个站点推行散烟收购,其余站点实行把烟收购。

根据“优质烟需求旺盛、低次等烟严重滞销”的市场特点,及产大于销、合同不足的现状,烟农要把有限合同资源优先用于交售中部上等烟以及等级质量较好的烟叶,确保烟农最大限度增收。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烟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引导,精心组织收购工作。县烟叶收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烟叶收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导工作。各产烟乡镇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收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目标,做到奖惩兑现,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维护好收购秩序。一要维护现场收购秩序。各产烟乡镇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烟叶收购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为烟叶收购营造良好环境。各烟站都必须有乡镇政府负责人和烟办人员值班,及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公安部门要安排公安干警值班或包站,常驻烟站,及时打击破坏烟叶收购工作的不法行为。各产烟乡镇要按收购合同和入户预检的要求,组织烟农按序售烟。烟农的烟叶必须经入户预检员预检合格扎捆封签后,持合同、预检合格通知单进站售烟,未经预检封签的烟叶不得进站交售;二要维护好烟叶市场秩序。烟叶收购期间,各产烟乡镇及烟草、公安、交警、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烟草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贩子。对跨区域贩烟的交通工具一律扣押,所查扣的烟叶由就近烟站全部收购,所售烟款按《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查扣烟叶要完善手续,分户登记,建立台帐。对私设的收购点,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对举报人员可进行奖励(具体办法由乡镇自定);三要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各乡镇、各烟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抢购、套购外乡镇和外站烟叶。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烟草部门职工参与贩烟、介绍人情烟、面子烟和收贿赂烟。对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贩烟和介绍人情烟、面子烟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烟草部门职工参与贩烟和收人情烟、面子烟、贿赂烟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县烟草公司要保持全县各站点的等级稳定平衡,做到前后一致,站与站和乡与乡一致,避免因等级不稳造成烟叶无序流动和外流。

(三)加强内部管理。县烟草公司作为收购工作主体,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内部管理,正确执行国家标准,搞好系列服务。一是要严格按照《烟叶收购标准体系》要求,狠抓质量管理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紧紧围绕“市场取向、品牌导向”的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搞好入户预检、封闭收购和原收原调工作的落实。在等级检查、交接检验中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在收购、交接、检验、检查中可能出现的不公正、不公平漏洞。等级检查和交接检验必须有三人以上参加;二是要加强对收购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压级压价、短斤缺两、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和收面子烟、人情烟等行为。对收购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查处和纠正;三是各烟站要切实搞好服务,确定专人搞好分级、交售咨询指导,组织预检员搞好预检等服务。继续设立茶水站、医药箱、车辆修理等便民服务点。烟站工作人员对烟农态度要热情,工作要认真,服务要周到。

(四)严格监督检查。县、乡、公司、烟站都要抽调专门员,加大对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一是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收购期间对烟叶收购工作定期进行视察、评议,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县公开;二是县建立由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廉政查访组,加强对全体收购人员的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专门深入群众,了解查访检验员及烟站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有收受贿赂、收面子烟、人情烟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三是各乡镇要以烟站为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等级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解决烟叶收购中的等级争议问题;四是工商质监局在收购前要对各站点的磅秤进行检测、校对,保证计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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