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努力实现我县零火点目标,现就加强我县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在全县范围内尽快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加速“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推广应用,人防技防有效结合,使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得到进一步控制,努力实现全县秸秆焚烧零火点;以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使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现新突破。
二、完善责任监督。乡、村、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乡镇农业、环保、农机等部门要按照综合利用、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通过秸秆还田、农机补贴、秸秆沼气等多种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减少秸秆随意焚烧现象。
三、强化高效管控。积极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科技支撑秸秆禁烧工作长效机制。加快“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通讯信息化先进科技的推广应用,要强化应急值守,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一旦监控发现火情,迅速传递信息,小分队果断行动,1小时内处置完毕。同时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共防的作用,技防人防相结合,实现禁烧监管工作高效管控。
四、落实督导检查。由农牧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6个单位组成政府督导组,对分包全县19个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完善、宣传发动、责任制落实、秸秆处理、火灾隐患排查等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从9月5日开始,各乡镇每天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上报各督导组,督导组将督导情况汇总之后上报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879279,邮箱lsxnyz@163.com)
五、加大执法监管。各乡镇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县、乡镇要集中力量查处城镇重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焚烧行为,乡镇、村要重点查处本辖区焚烧行为,一旦发生要立即扑灭,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点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引导舆论监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继续采取持续有效的宣传活动,如制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片、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悬挂宣传横幅,电视滚动字幕提醒、发送手机短信,宣传车巡回宣讲,设立固定禁烧站点以及“大手拉小手”、“科技下乡”等宣传手段和活动,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扶持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当中,在全社会营造“秸秆禁烧、利国利民、美化环境”的浓厚氛围。
七、严肃责任追究。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6] 79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三政办明电 [2016] 82号)等省、市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严格奖惩考核,重奖重罚,夯实责任,问出效果。确保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新的成效,为持续打赢打好大气污染攻坚战做出新贡献。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