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365直播!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简体版 | 繁体版 | 英文版

2018年01月22日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公文 > 卢政办文 > 正文

关于成立卢氏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卢政办文〔2017〕51号 信息时效性:永久 索引号:M0950-1204-201711-005454
发布机构: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11-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有关精神,加强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卢氏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王玺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维华(政府办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副局长

          乐(环保局局长)

        卫金鸽(统计局局长)

 员: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城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统计局、工商质监局、地税局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杨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各乡镇应按照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7年10月24


相关热词搜索:卢氏县 污染源 小组

上一篇:关于成立卢氏县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2017年卢氏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