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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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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挠扶贫 重点工程必受法律严惩
发布时间:2017-07-14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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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卢氏县一重点扶贫项目在依法清理剩余地面附着物的过程中,遭到了文峪乡涧西村个别群众的暴力阻挠。为了按时完成清理任务,让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卢氏县警方及时介入,将带头组织暴力阻挠施工的4名村民以妨碍公务罪依法拘捕。

1 项目上马刻不容缓

据介绍,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用菌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是卢氏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确定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重点扶贫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涧西河东岸,占地186亩。该项目建成后,将为卢氏县境内所有食用菌扶贫车间、产业扶贫基地以及大部分贫困户栽植食用菌提供菌种。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安排和食用菌菌种加工季节要求,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地面附属物清理等前期工作,确保工程按时施工,并于2017年9月份建成投产,如果不能如期投产,将错过菌种培育良机,影响卢氏全县的扶贫工作大局。

2 合法征地,措施到位

根据卢氏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卢氏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文峪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6月22日开始对该征用地块除八、九组外的土地进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的清除工作,但涧西村第八、九居民组村民多次阻挠施工,致使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文峪乡政府和卢氏县土地收储中心多次耐心解释和劝告无效,依法依规于7月1日在涧西村张贴《关于征收文峪乡涧西村第八居民组土地的公告》,采用公告形式征用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第八居民组涉及规划范围内的土地,7月4日下午5时公告期满。依据豫政(2016)48号文件关于区片地价补偿标准及三政(2013)66号文件精神,7月7日,文峪乡政府将征地补偿款按照每亩4.9万元、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按照每亩2.2万元的标准足额打到了涧西村第八组和第九组账户上。

7月7日,文峪乡政府通过在涧西村张贴告知10余份、对在田里干活群众逐一口头告知以及通知所有村组干部的方式,明确告知群众种植的瓜果、蔬菜等地面附着物必须在2017年7月9日上午7时前自行采摘结束,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7月9日将组织统一清除。群众得到告知后,一至七组群众加班加点到所属地块中自行清除地上附属物,八组和九组大部分群众都积极响应,但这两个组也有部分群众在个别人的煽动下,不积极清除地面附属物,而是开始组织、预谋、挑唆、煽动部分群众阻挠施工。

清理现场,遭暴力阻挠

据了解,该项目所处地块土地使用权隶属于文峪乡涧西村村委和九个居民组(一至九组),除八组外其他居民组均在2016年11月份前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八组征地补偿协议因组长更换等原因一直拒不签订。2017年6月份,涧西村村委和一至七组陆续领取了该地块征地补偿款和地面附属物补偿款,积极配合该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部署,主动清除所属地块地面附属物。但八组、九组在李某某等人的威逼利诱下,拒不领款,且鼓动、组织部分群众阻挡清除地面附属物工作,并以每天100元的报酬拉拢、胁迫部分群众在地头值班,若不听从安排,在将来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按天数每天扣发200元。

李某某等人早前还在网络上大肆造谣,宣称政府暴力毁坏青苗及林木,攻击文峪乡政府工作人员,并且以越级上访相威胁,严重干扰当地政府正常办公秩序,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

7月9日上午7时,卢氏县文峪乡政府会同县住建局、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等单位协助施工企业对所征用土地上的剩余附着物进行清理。然而,提前得知消息的文峪乡涧西村村民李某某、王某某、孙某某等人为达个人目的,采取破坏施工方租用的铲车轮胎、拔去铲车钥匙等手段,致使施工机械陷入瘫痪,并谩骂、殴打前去劝阻的工作人员,导致两名工作人员受伤,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文峪乡政府随即报警,对组织闹事的村民以妨碍公务罪依法进行拘捕,确保了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文峪乡政府负责人介绍,目前,施工机械已经进入工地,开始进行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

(时报记者   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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