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卢氏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9日
卢氏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食品药品(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县已初步建立统一权威、分级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得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监管模式不断创新,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问题的底线,巩固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的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药品相关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突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作用,落实政府、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和其他社会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体制机制、保障体系法规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社会共治,加快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以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深刻分析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新特点,准确把握当前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手段,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和社会监督的权力制约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硬件标准化、软件规范化、监管专业化和信息公开化,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一)在监管治理方面,实现一个转变,形成两大格局,落实五大责任和“四有两责”。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形成大食安和大食药格局,基本构建政府、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和其他社会主体五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和企业“四有两责”(监管部门要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责任);企业要硬件有标准、软件有规范、有安全管理机构、有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企业业主和安全员(师)责任。
(二)在机制建设方面,构建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机制,实现审、批、查职能分离,建立分类分级风险管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查职能分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平台规范运行。根据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
(三)在监管执法方面,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坚持重典治乱,强化应急管理。健全立体防控体系,实现监管从源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覆盖。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促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四)在能力建设方面,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风险监测基本全覆盖,大幅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平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达到95%以上,食品抽检每年达到4批次/千人。
(五)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通过实施食品安全员(师)等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行信用体系分级管理;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率和食品安全员(师)配备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六)在社会共治方面,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升。加强宣教体系建设,强化媒体监督和引导,做好立体化科普宣传工作,形成大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设一批示范街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全县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
1.加强食安委、食安办职能建设。强化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建设,推动乡镇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各成员单位权责清单。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有效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考评督导作用。
2.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成县、乡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支撑有力、衔接紧密的技术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审评认证、风险监测评价、信息化建设,形成行政监管、稽查执法与技术支撑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
3.科学划分各个层级的监管事权。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从行政审批、审评认证、监督抽验、风险监测、应急处置、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科学划分各级事权,厘清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责界限,推动监管重心下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和盲区,提高监管效能。
4.完善责任追究和考评体系。加强县级对乡镇级在监管执法、稽查办案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建立权责对应、互为支撑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以及对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督查考评,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构建协同治理五大责任体系
1.落实各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刑衔接、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监管责任、整合监管资源、规范产业发展,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提升政府负总责的能力。
2.落实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科学配置县、乡级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监督等方面的人员,确保监管队伍专业、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和落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和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实现监督抽验和现场检查全覆盖,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监管队伍“四有两责”,提升监管部门综合治理能力。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实施食品安全员(师)、质量安全授权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产品追溯、“红黑名单”、行政约谈、不符合标准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经济赔偿、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等制度;贯彻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管理。督促食品药品企业建立质量管理和安全责任体系,加大质量安全保障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四有两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4.落实消费者理性消费责任。通过立体化科普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防范道德风险,提升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
5.落实其他社会组织协同监督责任。积极培育新型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等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提升社会共治能力。
(三)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推行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监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规范化。推进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
2.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以简政放权为核心,以审、批、查职能分离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县级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与监督。
3.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措施。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科学监管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高风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低信用等级企业的监管。综合运用飞行检查、黑名单、曝光台、约谈问责等手段,强化对违法企业的惩处。
4.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从防范人身伤害向人身伤害与社会风险双防范转变,重点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推进应急演练中心、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四)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
1.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严格食品药品准入标准,推动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授权和可追溯制度,保障供应链安全。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农村及其他薄弱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解决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食品药品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检验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研判。做到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信息公开三位一体,发挥其威慑力。
(五)建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
1.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全面提升县级检验检测能力,在保障区域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品安全和推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进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提升食品快检能力;推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和政府购买服务,满足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创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扩充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中高级技术人才比例,提升日常和应急检验检测能力。
2.完善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重点加强县级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建设,扩充不良反应监测人员,提高中高级技术人才比例,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和信息平台建设。
3.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融合原则,明确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稽查执法、举报投诉、信用评定、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等信息系统,加快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基本健全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实现阳光审批、动态监管、透明办案,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
1.打造职业化监管队伍。围绕政府食安委(办)、监管部门和企业三大主体责任和任务,加强决策支持和政策研究,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岗位和人员,组织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抓好全县食安协调、食药监管、食药检测和企业安全员(师)等“四支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核查员、检查员、检验员、企业安全员(师)等执业“四员”,分层次、分类别、全覆盖开展入职培训、执业和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技能,全面形成职业化监管队伍。
2.加强设施装备保障。落实国家有关建设标准,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化。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基层一线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满足监管基本需要。
(七)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1.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推动行政许可、抽样检验、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安全信息全面公开,做到监管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完善食品药品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加大日常监管、监测和抽查力度。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借助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进一步促使企业提升品牌声誉和产品竞争力。
2.强化舆论引导和风险交流。从优化舆论环境、提升消费者理性水平、提升监管部门公信力、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出发,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作,主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监管成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探索建立合作曝光机制,借助媒体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惩恶扬善的舆论氛围。构建多方参与的风险交流工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丰富风险交流载体,培育第三方风险交流平台。
3.强化科普宣传和社会参与。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工程。大力发展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把监督网络延伸到社会公众。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应对、科普宣传中的作用。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支持食品药品领域理性维权,支持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使各个领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潜规则得到有效治理。
4.强化安全创建示范带动。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针对重点品种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一批放心市场和企业,建设一批示范街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重大项目、工程和政策
(一)重大项目
1.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和《食品药品监管乡镇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重点加强县级监管机构监管执法、应急装备标准化配备,乡镇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监管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标准化配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乡镇派出机构主要监管执法装备和业务用房达到相关标准。
2.信息化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覆盖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融合贯通监管、服务和决策的信息化系统。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纵向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伸至基层监管部门,横向联结相关职能部门、食药企业和检验机构的全市监管数据共享网络;建成覆盖公众服务、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六大业务平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
3.监测评价能力提升项目。配备县、乡两级不良反应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和突发、群发药械、化妆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及监测装备。重点加强风险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评估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的能力建设。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大品种和高风险品种主动进行重点监测,为科学监管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数据支持。
4.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集日常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信息直报、预测预警、模拟演练、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总结评估、案例培训、仿真模拟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县食品药品应急体系,编制年度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年度应急演练,建立药品储备机制,加强医药储备,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5.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并动态完善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监管信息、产品抽验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表彰奖励信息等,实现一户一档。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信用示范企业”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
6.“明厨亮灶”建设项目。在全县80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以及120家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通过视频技术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公开餐饮食品加工过程。
7.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类为重点,指导、监督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现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以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制剂类品种可追溯,逐步推广到原料药、中药(材)饮片等类别的药品。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的追溯与监管链条。以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普遍适应的产品标识方式。
(二)重大工程
1.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全面达标。支持县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提升,使其检验检测能力达到满足当地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抽验的需要,使其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
2.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分级分类对食安委系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机构和安全监测技术人员、基层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培训教育,保证每年轮训一遍,支持和鼓励监管人员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执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分级分类对企业业主、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考试考核,全面提升安全员(师)执业能力和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水平。
3.食品药品风险排查工程。扩大食品药品抽检覆盖面,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按4批次/千人、全县38.2万人口计算,五年计划抽检7640批;药品每年抽验73批次,五年计划抽验365批次;医疗器械每年抽验20批次,五年计划抽验100批次;化妆品每年抽验30批次,五年计划抽验150批次;保健食品每年抽验20批,五年计划抽验100批;加强“四品一械”重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4.立体化科普宣传工程。贯彻实施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加强全县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支撑体系建设,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和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在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重点活动基础上,通过创作并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片、公益广告,创作发表科普文章,张贴发布宣传海报、折页及科普信息图,举办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沟通活动,长效化、多渠道、常年性开展食品药品政策法规、监管成绩、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县、乡镇科普宣传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
5.安全创建示范引领工程。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以安全创建为手段,充分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资源投入,示范带动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
(三)重大政策
1.完善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树立在监管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的理念,主动服从、服务、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政策、技术和信息优势,靠前服务,落实“主动送政策、主动送标准、主动送技能”等服务措施,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制定创新食品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实施方法和审查细则,对全县创新食品药品做到早期介入、全程跟踪、重点指导,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把质量分析预警、安全风险评估、行政约谈等服务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用约谈、引导、沟通、培训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提升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开展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比对工作,推动企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平提升,从生产源头强化食品药品质量控制。对涉及企业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在迅速响应、妥善处置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少损失,避免累及产业发展。积极发挥监管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支持强强联合,鼓励兼并重组,培育大型企业和名优品牌,提高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引导食品医药产业优化升级。
2.建立监管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各地工作能力、任务分布、资金管理水平等因素,在基础建设以及委托执法、异地抽检等项目上给予倾斜,促进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切实提升科学监管和效能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事权顺利履行。
3.进一步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县食药监部门成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集中办理审批事项。重新界定审评核查、行政审批、业务监管等部门职责,推进审、批、查职能分离,由重审批轻监管向审评核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并重转变,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通过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实现权力要素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裁量准则标准化、服务方式标准化,用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本规划明确的体制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需要积极履行;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治理能力提升是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需要下大力气推动落实;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是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承诺,需要动用公共资源等全力完成。各乡镇必须重视和支持,将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当地规划与国家、省、市、县“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规划的协调。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制定年度计划,完善各项政策,分解约束性指标,安排政府投资,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工程等,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监管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制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分担办法,建立财政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合规。
(三)营造良好的规划实施环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地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搭建平台桥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强大合力,为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规划实施督查评估。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对规划目标任务和项目认真研究、分解细化,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提出工作要求,鼓励大胆创新。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必要时提出规划调整意见,保证规划符合监管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