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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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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信息时效性:永久 索引号:M0950-1203-201709-004893
发布机构: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09-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31

 

 

卢氏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方便与市民的联系和沟通,使政府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解决市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门峡市开通了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市民可以通过热线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或进行投诉、举报等事项。自“12345”政府服务电话开通以来,一直受到群众的称赞,它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重要联系窗口,在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政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腐败现象、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完善对卢氏县“12345”热线转办事项的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受理
  卢氏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登陆便民“12345”智慧管理平台,签收转办事项和市“12345”电话转办事项。对来电群众的姓名、电话、诉求类型、诉求内容、紧急情况等内容进行整理,以书面形式进行登记,妥善保管。
  二、办理

“12345”平台受理的群众诉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转办。对一般性问题,通过《三门峡市“12345”热线处理签》形式转有关乡(镇)、部门办理。相关乡(镇)、部门要在接到通知当日及时领走转办签。
  2.呈办。对重大突发性和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编印《“12345”热线摘报》,呈报有关县领导,按批示意见,及时转有关乡(镇)、部门办理。
  三、督办

转办事项要求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或报告初步办理结果,特殊情况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件、重大紧急问题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的事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办结日期前两天进行督办;对仍未按期报送处理结果的,整理出清单,交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重点督办

四、反馈
  1.对于领导批示件和重要问题,县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将办理情况以简报形式呈报有关领导。
  2.对于需要在线回复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登陆便民“12345”智慧管理平台回复处理结果;对需要电话回复的,要及时电话回复处理结果。

3、县行政服务中心每周对热线电话内容进行一次整理,以书面形式呈送县领导审阅;每月以简报形式发布“12345”热线处理情况。
  、归档
  定期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范围包括:受理内容、转办事项、领导批示、反馈件、工作计划、总结、简报以及其他需要保存的资料。

、考评

每月对各单位进行考评,按照分值由高及低顺序进行排名。对年度考评不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列入相关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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