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2016年粮食安全县(市、区)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三粮安考核办〔2017〕2号)文件予以转发,各成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市考核办反馈的考核情况及《2016年三门峡市粮食安全县(市、区)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得分表》(附件)中的扣分项目,逐项对照,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效果。
2017年9月27日
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2016年粮食安全县(市、区)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三粮安考核办〔2017〕2号)文件予以转发,各成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市考核办反馈的考核情况及《2016年三门峡市粮食安全县(市、区)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得分表》(附件)中的扣分项目,逐项对照,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效果。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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