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请各乡镇、各部门于9月29日前将国庆节、中秋节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随季节变化,参考省、市政府作息时间安排,自10月9日起,下午上班时间改为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上午上班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