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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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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日禁酒的公告

文号: 信息时效性:永久 索引号:M0950-1701-201712-005539
发布机构: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12-09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公职人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在工作日禁止饮酒;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准上酒。望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严格遵守该规定。特别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但要带头遵守好该规定,还要对辖区内村组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和严格管理,确保该规定在基层执行落实到位。县纪委将对该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若发现不遵守规定饮酒者,不但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还要严肃追究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的失职责任。

 

中共卢氏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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